2021年Q3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发布 电信用户申诉达36199件

2021-12-07 09:37:39爱云资讯

12月7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2021年第4号)。三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电信用户申诉36199件。其中,用户服务类申诉占比57.7%,收费争议类申诉占比24.8%,网络质量类申诉占比17.5%。

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方面,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共收到互联网用户投诉55932件。随着用户对APP个人信息保护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质量关注度的提高,企业服务功能类投诉、个人信息保护类投诉增加。好省、荔枝等17家企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中投诉处理及时率较低,工信部已督促相关互联网企业抓紧提升处理及时率。

三季度,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受理中心)共接到不良手机应用有效投诉35089件次,同比下降26.26%,环比下降19.03%。

在垃圾信息投诉方面,三季度,12321受理中心受理用户关于骚扰电话的投诉82783件,环比下降2.4%,同比下降47.9%。受理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投诉30742件,环比上升0.4%,同比下降14.0%。工信部已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上述被投诉号码进行核查处置。

在电信服务监管上,三季度,查处违规电信企业283家次,其中,对存在携号转网服务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1件次,约谈提醒51件次,通报批评9件次,行政处罚8件次;对存在垃圾信息问题的企业,通报批评86家次,约谈提醒33家次并责令整改,行政处罚2家(次)。向社会公布18家企业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和失信名单。

同时,加强电信设备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电信设备获得进网许可证前后一致性的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16家企业的16款产品,发现其中6款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防护能力缺陷、新增预置应用未报备等问题。工信部已督促相关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工信部提示各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依法处理个人信息;也提醒广大用户,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维护好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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