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用手机有新规:所有军人可用,但要注意以下这些

2018-04-18 07:05:21爱云资讯易云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正式发布,其中对于军人使用手机的细则有了新的要求,其中取消了原有限制,明确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同时需要实行实名制管理。

在具体条令中要求,军人使用移动电话,实行实名制管理。旅(团)级以上单位应当对使用人员的姓名、部职别、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品牌型号,以及微信号、QQ号等进行登记备案。

公网移动电话只能作为非涉密事项联络工具,使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执勤等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值班)室、情报室、机要室、保密室、文印室、传真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所;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输、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严禁在涉密公务活动中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录像、录音、拍照和开启定位功能。

同时,对于军队单位和人员使用国际互联网也做出了如下规定: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和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可穿戴设备带入涉密场所;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者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信息;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信息;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谈论、发布、传播、泄露涉密和敏感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以及博客、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QQ群、头条号、网络直播、知乎、分答等新媒体账号;严禁以部队番号、代号建立QQ、微信、微博等网络社群;严禁计算机在军队内部网络和国际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严禁存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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